國務院自2007年6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稅率。目的是為了促進貿易的平衡發(fā)展采取的措施,主要是針對高污染、高能耗和資源型產(chǎn)品。中國會繼續(xù)按照既定方針來調整有關進出口商品的調節(jié)措施,這種調整是動態(tài)的。
此次調整對142項商品加征出口關稅。其中對天然石墨、稀土金屬、精煉鉛、氧化鏑、氧化鋱及部分有色金屬廢碎料等產(chǎn)品開征10%的出口關稅;對偏鎢酸銨、氧化鉬、鉬酸銨、鉬酸鈉、菱鎂礦、燒鎂等產(chǎn)品開征5-15%的出口關稅。將鎳、鉻、鎢、錳、鉬和稀土金屬等金屬原礦的出口關稅由目前的10%提高至15%;將煤焦油、部分鐵合金、未鍛軋鋅、螢石、非針葉木木片的出口關稅由目前的5-10%提高至10-15%。
鈦白粉增值稅和出口退稅執(zhí)行標準
商品號 商品名稱 增值稅% 出口退稅率%
32061110 鈦白粉 17 13
2061110 10 金紅石型鈦白粉 17 13
32061110 90 其它鈦白粉 17 13
32061190 其他干量計二氧化鈦≥80%的顏料 17 13
32061900 其他二氧化鈦為基料的顏料及制品 17 13